行风建设

工作规范

2023-08-21 14:26 已读

第一条 政治坚定,忠于祖国。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,牢牢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在思想上、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;要热爱祖国,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,维护国家荣誉,保障国家利益,严守国家秘密,并同一切危害国家利益的言行作斗争。严格遵守中共中央政治局《关于改进工作作风、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》和《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系统职工行为守则》的规定。

第二条 遵纪守法,爱岗敬业。要忠于宪法,模范的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部门规章,按照法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自身职责,严格依法办事,自觉维护法律、法规的尊严;要立足本职,恪尽职守,勤奋工作,甘于奉献;要改进工作作风,讲究方法艺术,注重提高效率,保证工作质量。

第三条 深入开展“六讲”活动,讲政治、讲大局、讲学习、讲贡献、讲团结、讲纪律。勤奋学习,勇于钻研。要树立时时学习、终身学习的理念,关注时事、关注热点,努力拓展知识领域;坚持理论联系实际,重视调查研究,努力钻研业务知识和技术技能,全面提高综合素质。

第四条 求真务实,清正廉洁。中心职工应按照“权为民所用,情为民所系,利为民所谋”的原则和“为民、务实、清廉”的要求,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,克己奉公,廉洁自律,艰苦奋斗,勤俭节约,淡泊名利,秉公办事。

第五条 与时俱进,开拓创新。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,解放思想,更新观念,善于思考,勇于探索,根据工作实际,不断研究新情况,探索新思路,开辟新途径,解决新问题,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。

第六条 团结协作,服务大局。要积极响应上级号召,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指示决定,从全局角度出发,识大体,顾大局;坚持民主集中制,发扬团队协作精神,工作中相互配合,相互支持,相互促进,齐心协力干好工作。

第七条 品行端正,明礼诚信。弘扬民族传统美德,尊老爱幼,诚实守信,言行一致,谦虚谨慎,助人为乐,健康向上,举止端庄,仪表整洁,语言文明;模范遵守社会公德。